一般公告
公告雲林縣114年第3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錄取人員及學校名單
一、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要點。
二、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。
三、雲林縣114年第3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簡章。
公告事項:
一、 雲林縣114年第3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結果:
(一)正(錄)取人員及學校,如下:
項次
學校
錄取者
備考
1
國立斗六高級中學
陳○仁
P122951***
2
國立西螺高級農工職業學校
詹○淑
Q222745***
3
雲林縣私立文生高級中學
趙○璿
P124348***
(二)本次備取人員3員,如下:
項次
學校
備取者(依名次排序)
備考
1
國立斗六高級中學
朱○成
P122454***
2
國立斗六高級中學
黃○音
P220515***
3
國立西螺高級農工職業學校
陳○玲
P220409***
二、 於錄取正取公告後,請於114年5月19日1700時前至學校人事室完成報到,並電話回報聯絡處知悉(本處電話:05-5344936)。
三、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,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報到手續,其缺額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四、倘錄取人員放棄資格,請填寫「錄取人員放棄資格聲明書」,請於簽名、蓋章並註明日期後,掃描電子檔寄至教育部雲林縣聯絡處電子信箱(yun.a002@ylc.edu.tw),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電子寄件完成後,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。
五、參加甄選人員對甄選結果如有疑義,請於114年5月15日(星期四)中午12時前,敘明相關理由(如附件)或附佐證書面資料送交至教育部雲林縣聯絡處(斗六市內環路437號),如逾時或未敘明理由或檢附資料者,不予受理。
六、錄取人員其勞動契約由學校以契約進用之。
七、備取人員自公告備取名單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,期限屆滿仍未獲甄選單位通知遞補者,其備取資格視為失效。
八、錄取人員一經公告通知,請先至公立醫院完成健康檢查,並於接獲錄取通知後2週內,繳交健康檢查報告(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規定)予勞動契約雇主。
九、如有任何疑義,請洽教育部雲林縣聯絡處林小姐(專線電話:05-5343885)。